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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一家人

轉帳案錯鍵 錢進他人帳戶 3個月才討回

2009年05月18日
轉帳案錯鍵 錢進他人帳戶 3個月才討回-自由時報980506〔記者傅潮標�苗栗報導〕

現代人經常透過提款機轉帳功能,匯款或繳納保費、房貸,但萬一不小心按錯鍵,錢誤入他人口袋,遇到賴皮的人,可能就要大費周章,才要得回來。

苗栗縣傅姓40歲單親媽媽,2月1日透過提款機轉帳3萬元給哥哥,不慎按錯鍵,把錢匯到台中縣霧峰鄉一名70歲老翁的帳戶。她雖透過銀行轉告老翁,對方卻一拖再拖,過了3個月仍不出面處理。銀行人員後來登門拜訪,提供取款條讓他填寫,這3萬元才總算物歸原主。

傅姓婦人的丈夫生前因染上賭博丟了工作,後來改行開計程車,仍惡習不改,還向地下錢莊借錢來賭。

為幫老公還債,傅女刷卡借錢,還向親友調度,背了一身債,老公則東躲西藏,最後在南投山區自焚身亡。

傅女說,她白天上班,晚上還熬夜兼差,連假日都沒休息,只為早日還清債務,那3萬元是要匯給哥哥還債,對別人也許不算多,對她來講卻非小錢,很想拜託老翁將心比心,趕快歸還,但銀行保障客人隱私,不願讓老翁身分曝光。

銀行勸說 老翁才點頭
行員後來與老翁聯繫,老翁卻以沒空為由置之不理,還說這不關他的事。銀行為此多次派員上門道德勸說,卻一再撲空,拖了3個月,日前才找到他填寫取款條領出3萬元,轉入傅女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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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錯款怎麼辦

●苗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庭長宋國鎮說, 他人誤匯進入自己帳戶的款項,在法律上屬於不當得利,如果遲不歸還,匯錯款的人可循民事訴訟管道要求返還。訴狀紙一張才2元,也可上網下載,自己填寫,提起告訴,無須請律師。

宋國鎮說,判決勝訴後,如對方仍不願吐出錢來,可持判決書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除非對方名下什麼財產都沒有,否則應可討回。

資深郵局行員建議,如果時間許可,轉帳最好到金融機構臨櫃辦理,不要嫌麻煩。因為用提款機轉帳,不會出現對方戶名,臨櫃填寫轉帳單,則須填寫對方帳號與戶名,如果帳號寫錯,與登錄的戶名不符,行員會告知有誤,立即更正,不致把錢錯匯給第三者。 (記者傅潮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