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 pixel code

寶貝捷*.*迷的最愛

他的寶貝

日期

#Tag

玩具太多不利寶寶神經系統發育

2012年04月08日
公開
44

很多年輕的父母認為,給予寶寶越多刺激,大腦就會越發達。所以,爸爸媽媽們都願意給寶寶買各式各樣的玩具,恨不得寶寶一玩玩具就瞬間變聰明。其實玩具太多不利於寶寶神經系統的發育。   由於小寶寶的腦部神經尚未發育健全,選擇能力和控制能力不夠成熟,如果刺激過度,信息過雜,很容易使大腦形成的各種興奮灶之間互相影響、干擾和制約,反而阻礙神經系統的發育。   適宜適量選玩具   1.適合寶寶   買玩具之前要了解寶寶最近的興趣點是什麼,他的需求是什麼,參與到寶寶的遊戲中,你就會得到答案。也不要以你的期望和興趣來替寶寶選擇,更不要有任何功利性。   2.添加玩具不要太頻繁   寶寶對一種玩具的感知和探索是專注的、持續的、有所創新的,如果玩具添加過於頻繁,會對寶寶的探究形成干擾,興趣不斷轉移時無法得到深刻體驗。   當你發現寶寶對一個玩具的興趣很強烈時,就不要急於添加同類新玩具,而是充分把這個玩具玩好。等寶寶的興趣開始減弱時,依然不要急於添加其他新玩具,要再觀察是否還可以繼續深入地玩。   3.玩具放置有層次   玩具放置要分層,為寶寶提供一個有序的玩具環境,利於寶寶秩序感的形成,也利於他選擇、取放的自主能力和好習慣的養成。   已經被淘汰的玩具,要挑揀出來處理掉;常玩的玩具,按照寶寶的興趣程度放在最方便他取放的位置,並分門別類放在固定的位置,如分為過家家類、搭建類、塗鴉類、打擊樂器類等。   玩透玩具才有益   孩子年齡越小,心智發展越不成熟,感知經驗積累也不豐富,需要大人陪同玩。多觀察、多鼓勵寶寶,適當的時候給他提供點幫助,不要把玩具送給寶寶就不聞不問。   同時,耐心地陪著寶寶一起尋求玩具的奧秘,而不是心急地要求寶寶很快就達到某種水平。切記,包辦代替或者嘲笑指責都會給寶寶帶來壓力,降低對玩具的興趣。   每一個玩具都有各種不同的玩法,玩透、玩轉一個玩具,寶寶才能真正獲益。當你以平和童真的心態參與到親子遊戲中,你就會理解寶寶的心,會根據寶寶玩耍的狀態和需要,最大限度地發現和利用好玩具的功能,真正促進寶寶的發展。(高梅)

邀你一起加入:繫上橘絲帶,守護孩子我願意行動

2011年11月19日
公開
51

「繫上橘絲帶,守護孩子我願意」 防止兒虐,不要再讓下一個孩子流血和流淚 兒福聯盟身為兒童人權的倡導者,對於飽受折磨而不幸往生的王小弟,表達無比沈痛的哀悼!對於施虐者種種殘暴的加害行徑,兒盟亦予以強烈的譴責! 就是現在,兒盟代表全台灣451萬的兒童少年,發起「守護孩子 我願意」行動,希望能具體預防兒虐再發生,不要讓孩子流血和流淚。 ■ 我們將監督政府:負起保護兒童責任: 1.戶政單位對於未報戶口的孩子,應主動關懷,並結合社政單位提供協助 依現行「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13條規定,新生兒出生後七天內,接生的醫療院所必須進行出生通報,將新生兒相關資料通報戶政及衛生主管機關。兒盟呼籲各縣市戶政單位,若發現有出生通報、但家長卻未報戶口的孩子,除逕為出生登記之外,也應主動照會各縣市社會局(處),為兒少及家長提供其所需的協助,必要時應通報113專線。 2.公衛護士應主動追蹤未按時接種疫苗的嬰幼兒 兒盟呼籲,對於轄區內未按時接受預防接種的嬰幼兒,公衛護士應主動關懷追蹤,並視個案的需求,適時尋求各縣市社會局(處)的協助,必要時應通報113專線。 3.法務部應全面清查吸毒犯6歲以下子女的生活照顧情形 目前法務部有清查入獄服刑受刑人的子女照顧情形,然許多吸毒犯是有可能不被起訴,不需要服刑的,因此兒盟呼籲法務部應全面清查毒品犯所照顧的兒少生活狀況,特別是6歲以下的孩子,由於學齡前幼兒的自我保護能力較弱,「毒害兒」的處境實需政府加強關注。 4. 加強宣導:幼童犯罪的加害人,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應加強宣導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七十條規定「成年人教唆、幫助或利用兒童及少年犯罪或與之共同實施犯罪或故意對其犯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讓司法界能確實依循此條文予以判刑,給予虐童者警惕。 ■ 邀你一起加入:繫上橘絲帶,守護孩子我願意行動 王小弟生前遭殘忍凌虐,經媒體批露後引起各界對施虐者一致的撻伐,但孩子短短的生命中,被嚴重傷害、施虐的過程卻無人知悉、無人通報,在在凸顯社區鄰里的冷漠和無感。為了避免下一個悲劇再發生、為了給孩子一個長大的承諾,兒盟發起「守護孩子,我願意」行動,一起以關心、細心和熱心守護每個在危險邊緣的孩子。 1、 我願意更關心-我會每天跟社區裡的孩子打招呼,對孩子主動表達友好與善意。 2、 我願意更細心-懷疑有孩子被不當照顧時,我會多加觀察、收集證據,並主動提供協助。 3、 我願意更熱心-發現孩子受虐時,我會主動通報113專線。 除此之外,也跟日本同步,發起「橘絲帶兒保行動」 ,邀大家從即日起到11月19日「防止兒童受虐日」當天一起繫上象徵像太陽一般明亮和溫暖的橘色絲帶,也可下載本文中之圖檔使用,宣誓從自身做起,一起守護每位孩子的決心。

【新聞】新版兒少法 保母改為登記制

2011年11月14日
公開
51

〔自由時報記者施曉光、曾韋禎�台北報導〕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將現行「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修正為「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未來想當保母,須有相關證照或相關科系畢業,並向主管機關辦理登記;但對目前已實際執業的無照保母,給予3年過渡期限,以使有充分時間取得資格。 內政部兒童局長張秀鴛表示,全國目前有8、9萬人取得保母證照,只有1萬餘人有加入托育系統,未來擔任保母者,應取得保母人員技術士證,或高中以上幼保、家政、護理相關科系畢業者,或修畢126小時的保母專業訓練課程,只要符合一種條件即可。 無照須受訓 3年緩衝 內政部規劃,目前的無照保母,只要通過訓練課程並領有結業證書,就能取得保母資格,3年過渡期限後,在職家長凡是僱用這些資格的保母,都可申請1500元的托育補助費。 鑑於社會頻傳「人球」兒童無法獲得保障,修正法條明定,主管機關應會同戶政、移民主管機關,協助未辦理戶籍登記、無國籍或未取得居留定居許可的兒童、少年,依法辦理相關事宜,以保障其權益。 民進黨籍立法委員劉建國表示,近年來發生無證照保母疏失 ,導致幼兒夭折事件,電影「不能沒有你」無身分兒童就學事件,都是促成這次立法的原因。 嚴格規範收出養 而國人收出養子女,都是雙方私下合意後,再聲請法院認可收養,經常發生販嬰事件;新修正的法條規定,收出養子女將改為強制委託媒合,凡未經主管機關許可者,都會觸法。這項規定將從修法公布6個月後施行。 修正案規定,除旁系血親六親等以內及旁系姻親五親等內,以及夫妻之一方收養他方子女,出養事件都「應」委託經許可的收出養媒合服務者代覓收養人。 而且以國內收養人優先;違法媒合服務者,將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其姓名或名稱。 媒體不得過度腥羶色 針對媒體強化自律規範,保護兒少免受不當報導傷害,未來新聞紙刊載內容,將不得「過度」描述(繪)血腥、色情、強制性交等細節文字或圖片,有關認定方式,將依報業公會自律規範及審議機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