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底要找什麼原因離職呢?老公說:小朋友還太小這個應該不行ㄅ??!!當初我去應徵時.就說小朋友都去上幼稚園了.就說這個原因可以解決.所以才能去上班ㄚ~怎麼又可以用這個理由而離職呢?[早上上班時間太早]這個更不行ㄅ~要進去做時.就知上班時間的.怎麼又可以說這個因素呢?有誰可告訴我.我應該用什麼更恰當的理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