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 pixel code

nina

抱怨文呀~~~

2011年06月23日
我們今天一大早9點半就退房了,我先生在櫃台站了很久,
才知道他要我們付早餐費用,當初訂房就已經註明我們是二大二小了,
還要我們付費,那位黑妞就去找之前的紀錄,是我們住太久了嗎?
終於讓她找到了,還問說為什麼要提早一天退房ooxx的,
住一個月是不夠久是嗎?還是給他找麻煩,
代辦小姐一看到我們的行李就說小件的幫你載,大的沒辦法,
我們還是先寄行李在飯店,帶小孩去辦學校的事情,
途中一直在跟房仲通電話,
才知道我們有可能沒辦法在12點進入我們租的房子裡,
因為聯絡不上屋主,見鬼啦~~~~心中一堆不太文雅的話想罵人了,
果真我們學校的事情都辦好了,還是沒見到房仲出現,代辦的小姐,
就跟我們在餐廳苦等,等到1點多沒消息,只好先把我們送回飯店,
所以我們又回去飯店等了,直到二點多才接到房仲的電話,
我們可以確定在晚上6點能進入,為了賠賞我們送來了四張動物園門票,
我們到手已經是快要四點了,動物園5點就關門,今天所有的交通費用算他的,
一堆死荷蘭人,這種辦事效率,簡直是要氣死亞洲人,
最後才知道,因為這間房不是這家房仲的是另一家的,
他們兩家在聯絡上出問題了,
我還多住飯店一個星期就是要讓你們把事情搞好,一個星期還處理不好,
說什麼屋主是老師,沒有手機、電話只有e-amil ,聯絡上不方便,
當下我以為要被放鴿子了,因為我帶了小孩嗎?
只好先去先生另一個同事家打發時間,還好兩家算近的,
六點鐘走路去看房子了,一進門,另一個房仲高大筆挺站在眼前,旁邊還跟著屋主,簡單問候一下就開始交屋,這間房很新,屋主很愛惜所以連屋裡有幾顆樹,牆上有痕跡都點了一清二楚,花超久的時間了,送客之後,再請代辦先生帶我們回飯店,我們再搭計程車連同行李一起載來,再回來時已經是8點了,連晚餐都沒吃,隨便整理一下,洗澡就睡覺了,結束我們一天被人當人球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