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鼓起勇氣和新處長談了一下,
因為她今天竟然要求我以後可不可以星期六去台北給醫生看,
上班日不要請假,她覺得會影響工作..................
剛聽到覺得壓力很大,本來是想盡量配合的,
可是我有30天休假和幾百個小時的補休,
如果不能請假,那我這些是要放起來「看」嗎?!!!
而有時是因為身體狀況,真的需要臨時請假去給醫生看,
想了想....就決定找處長談了..............
前長官教我談的方式,還叫我提說如果這樣會影響工作,那我願意調非主管職位,
他說他會想辦法找9等缺給我,
我不太想走到這一步,我只用了他教我的第一步,
告訴新處長說星期六的掛號很難掛,要排隊等很久..................
還好新處長也沒為難,說如果是兩星期請一次假那就還好~
總之,這次的困境算是解決了,
下次又不知道會有什麼難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