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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ta

法院結婚公證

2008年09月08日
爸Bi媽咪早就結婚11年了
怎麼還要跑法院公證結婚捏
難道媽咪是爸Bi的"地下夫人"??
厚 原來是最近因為爸Bi要出差美國的事
正在忙翻天
除了一堆有的沒有的證明文件
連爸Bi媽咪的婚姻關係
都要到法院申請英文公證證明
要不然美國J1簽證就會來不及申請
別說影響到美國的日期
連爸Bi在Hawaii的重要會議
可能都會耽擱捏~~

雖然新竹台北兩地跑
還好新店地方法院的公證人很幫忙
不但指導我們英文結婚證書填寫該注意的地方
也幫爸Bi媽咪省了為數2、3千元的文件費喔~~

有趣的是
爸Bi媽咪為了這份結婚證書
還電話聯絡了當年幫忙證婚的若儒叔叔和佩佳阿姨
也讓媽咪和佩佳阿姨東聊西扯了一會兒捏~~
希望這份資料忙完後
應該沒有還要東奔西跑的文件了
要不然為了工作
還真累死人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