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11月26日起持統一發票兌領「2013水果月曆」活動開始囉!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自本(101)年11月26日起每週一至週五辦公時間,民眾持消費購物之101年11-12月未列印買受人統一編號之統一發票收執聯5張(驗後不發還,全數捐贈慈善機關),即可至該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兌換「2013水果月曆」1本,每人限兌領1本,數量有限,兌完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