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老媽第一次寫存証信函
原因是因為我媽房客藉故不付房租又不搬
這事情已經困擾了約5個月
老媽一直不想跟那個人起衝突
昨天莫名打電話來找我
剛好我要跟我媽去找里長
想說先去聽聽她到底要幹麻
她(4.50歲老女人)說她遭人監視跟蹤(快兩年)
一直無法出門去買東西跟找房子
要我去幫她看房子(我回答沒空)
本來我一直不要我媽激動~
但是我想是人聽了都會抓狂
於是應該說不是大吵~要說我大罵他一頓
然後裝可憐說啥我們都不了解她
(個人覺得裝瘋賣傻成分高)
原付租的她老媽跟弟弟一月就搬走
她想趁機賺住免費~給我留下來不搬
沒租約了~沒抵押金竟然還敢繼續住
到處陳情房子很濫~家裡被竊聽
問她對方是誰~她說她知道但不能說
問說怎麼不報警~她說怕被滅口
靠~~你說哪個人不會破口大罵~"~
結論跟她說一千遍一萬遍都沒用啦
我們決定寄存証信函(里長警察教滴)
再不搬就是直接告侵占
(她很愛跟男人裝口憐~打來我家只找我老公~靠...)
(在管理員跟總幹事前哭~不過可惜總幹事跟管理員都知道實情)
**很少跟外人大吵一架~第一次吵架~沒有心裡難過的感覺~沒有怕傷害到她的感覺~~就是有人欠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