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菀宬媽

真官僚

2009年08月21日
週二去區公所申請生活補助.
我住的這里.負責的人外出不在.
由另一個小姐代辦.
她要我填表格.後來還要丫宬的印章.
我:"小朋友還沒成年.我是代理人.蓋我的可以嗎?"
她開始打電話問.對方說不行!
我:那還是可以蓋小朋友的手印?
她:不行!小朋友是申請人.一定要他的印章.

我聽完覺得很無奈.也覺得很機車.只好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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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趁著小朋友睡午覺.我又跑了一趟區公所.
我這一里的負責人還是不在.
由另一位先生代收文件.
他很仔細的看了我帶去的戶藉騰本.所得.財產証明等資料後.
他向我要印章.我拿了我的給他.
我問:"不必蓋小朋友的嗎?"
他:"小朋友未成年.蓋代理人的就好了"
我:前2天我來.你們另一位小姐堅持要小朋友的印章才能申請!
他:她說的也對.要是有也可以蓋!(真會轉)
我還是把丫宬的印章給他.請他蓋了.
免的下次又說我資料不齊.要我再跑一趟!

真的很莫名其妙耶.不同的辦事人員就說不同的話.
害我多跑一趟.是怎樣?一國兩制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