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起勇氣從世界各地幫忙找銀帳,第一個是親切的多明尼加共合國女孩。
什麼都說好,都很願意幫忙,連同意書都簽了,才怪說我之前沒跟她說需要護照號碼。
怕把她逼急,想說等一天後再要,結果今天跟她要,就跑去跟老闆告狀。
然後我老闆就從倫敦傳訊給我了。。。。。。。
契約沒寫清楚,但是上周五我跟她在對資料,有說護照號碼是需要的。原來她根本沒看,不然就不會在簽完同意書後,說我事先沒告訴她。
只有少數國家的銀帳需要提供護照號碼,DO是其一,偏偏這是很敏感的東西,之前沒協調好,結果我被她告狀。
她覺得理直氣壯,我覺得非常火大。
她之前有問我要老闆的資訊,但是我不清楚海輝跟x軟到底是怎麼協議的,只能委婉的告訴她,我不能說,除了這之外,她要任何證明文件我都可以給。在上海的晟甚至還給了她兩筆交易圖,保證再保證,她也說比較 comfortable 了。
結果最後還來給我這一招。真的是可惡到家,她要保護自己,就不能替我想想嗎? 我都跟她說把 FTE 拉進來的結果,我可能會有麻煩,可是她還是要這樣。
對這個人感到失望,她要不爽就解約,幹麻落井下石。
後來跟C聊了一下,她說我不能寫把 FTE 拉進來的結果,我可能會有麻煩,這樣好像在騙人,就大方的把她拉進來就行了。
這當然是最簡單的方法,但是把C拉進來,這個人就變成C的功勞了。
討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