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大概3點多,我上去校長室問問來查帳的審計員有沒有需補充的資料,
她跟我要了10/20的差額解釋表.......
那就意味,
我要再拿10月份的傳票和請銀行傳真交易明細資料來讓我對帳!!!
因為10月份的傳票都被出納收在她的櫃子,
而下午3點多還不到下班的時間,她人已不在位置上.......
打行動電話問她人在那裡?!!!
請她回來把傳票拿給我,
好讓我可以幫她做本來應該是她該做的差額解釋表........
結果,
她說她車子已經開離學校很遠了.....
如果我堅持要拿傳票她還是「得」回學校拿給我!!!!
這是人說的話嗎?!!!
該是她的工作,結果不到4點人就消失離開,
(還敢說車已經開很遠...那不就表示她很早就離開了?!!)
我卻為了她的工作還在學校加班到6點....又是全校最晚離開的那個!!!
要不是知道發飆沒用,還真想對她大吼大叫........
真是快被逼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