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今天要去五穀的,
後來想到年底要做結算,有幾件事想要在晨會跟大家宣佈,
就臨時改到文華參加晨會...........
在開會時,我還提醒尚未申請自強活動的人「務必」要在12/10前辦理,
所謂「務必」,老實說是我為了結帳方便而自行規定的,
校長等一干人卻以為是12/10縣府規定的日期,
然後還慎重的感謝我的好意提醒,
接著校長又對我抱怨說人事主任都沒有提醒她....
她搖著頭說,「真不知道人事一天到晚在做什麼!!!」
唉!!!真是不好意思,害得人事主任又被校長記上一筆了.......
大概因為每天我都在學校留到很晚,而人事主任卻常常不見蹤影,
校長就把我的話當成「規定」而深信不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