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喜歡跟人家明爭暗鬥,希望跟每個人都能和諧相處,
可是並不是每個人都喜歡這樣⋯⋯⋯⋯⋯⋯⋯
今天下班後,用line和帳檢科科長聊天,
她提到鶴岡的校長打電話來,因為和現在的會計主任有些意見不同,
帳檢科長和副座提起,說為什麼鶴岡國中自從我離開那裡,
接任的會計主任都和學校不和?!!!
副座竟然說,「齡君留了很多以前年度的東西沒清.......」
會計主任和校長不和竟然歸咎在我留下很多該清沒清的款?
這對我的名聲絕對是極大的侮辱~
如果我是那種擺爛的人,為什麼我還得每星期假日都回苗栗加班?!!
聽到這個,氣了兩天,
現在的公事又多又雜算了,連名聲都被人搞臭了?!!!!
非常的委屈,超想再跟處長提外調的事,
可是想到那個救命之恩,好像不該這麼輕易又說出口,
帳檢科長叫我還是要跟長官們解釋清楚,
我卻不太想,調進來縣府也快一年,應該早清楚我做事情的態度吧?!!
需要我去說明和申冤嗎?!!
這是什麼不明之冤,我到底招誰惹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