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民國90幾年在縣府當承辦人時,
很常跟著工務處到工程會去參加履約爭議調解,
當然也跟很多廠商打過仗,
這次某處長竟然又要我重披戰袍,帶著承辦人去參加調解會~
好吧!!!
抱著多看多學的心情,我再度跟著工務處往工程會跑..........
這次跟縣府打爭議調解的廠商,其實之前當承辦人時也打過照面,
所以他一看到我就說,「主計也來了?!!!!!」
聽說我們那批承辦人之後,現在主計處的承辦人根本都不跟著上來,
所以我出現讓他也很驚訝吧!!!!!!
其實坐在那裡聽他們一來一往的講,也學了蠻多東西的,
加上現在的調解委員根本不敢有所偏頗,非常小心謹慎,
分析、建議的事項也很專業,讓我對工程又多一些了解,
而且昨天上課才提到的「漏項」馬上就派上用場,
學以致用大概就是這種情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