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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果媽媽

2007年07月27日
昨晚睡前,兩個孩子和媽咪聊天,聊到以前外婆怎麼教媽咪,怎麼管媽咪,聊著聊著聊到媽咪國一時零用錢每個月300元(但是要幫忙店裏的工作才有喲),但媽咪就起個會當起了會頭,買了第一架61鍵的風琴,記得是6,000元吧.20個會員就是爸媽和兄弟姐妹.每個人認1~5個會不等,讓小么妹一償擁有琴的願望,媽咪就用這300元玩了生平的第一個會,每個月很認真的召集,開標,收會錢.

姐姐不懂民間互助會是什麼東東,怎麼玩,答應孩子今天要來玩跟會的遊戲


每個人發30元,媽咪當會頭,起一個10元,底標1元的會,第一個月媽咪收走了各家10元.

第二個月姐姐和小喆都要寫標單,小喆大方地寫下8元,(哇!小喆,你賠定了),好不容易才說服小喆寫3元,指定姐姐寫下1元,說好標單的數數規則.

開標,第一開標的是小喆的3元,第二開標的是姐姐的1元,怎麼算都是小喆得標,所以,會頭收了會頭(死會)10元+姐姐(活會)7元=17元,送給了小喆,頓時小喆好多錢哦,有本金20+收回的17元=37元,可惜小喆還不會轉投資,守著死錢.

尾會,當然是姐姐得到,收了會頭(死會)10元+小喆(死會)10元=20元
姐姐結餘33元,膁到利息3元,小喆結餘27元,付了3元利息,會頭不賺不賠,本金30元.

結論:
姐姐有一點懂3元的來源是因為利息,知道會頭和尾會通常最有利,可是心繫12點的海賊王,沒心再玩第二把.
小喆完全弄不清楚狀況為什麼賠3元,但堅持要再玩一次,可惜出門學游泳的時間到了.只好等下課,daddy也在家時,可以玩4個人的,再來點轉投資的概念(這次小喆應該不會再寫8元了吧)

心得:
是不是讓姐弟兩自己起個會,小喆想買gameboy,姐姐想去任何可以搭飛機出國的地方玩.,前提他們得要有固定的收入才成,不然很快就倒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