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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果媽媽

簽聯絡簿時~~~~~

2007年10月15日
簽連絡簿發現

"惟喆媽媽,
最近惟喆發生一些狀況,想要當面和媽媽談,媽媽可以週五上午8:30來校嗎"

想也知道小喆闖禍了,先問問小喆吧

小喆說:「沒有呀」

媽咪說:「再想一想,待會兒告訴我,想想看,有沒有打女生呀,或是拿小朋友的東西,或是上課愛講話呀」

小喆想了想說:「哦,就是我推小朋友,男生,女生都有推」

媽咪說:「哦,不可以推人喲.很危險,再想想,還有什麼事要告訴媽咪的「

小喆說:「哦,就是呀,我拿小朋友的糖果吃」

媽咪說:「你想吃糖,我們自己帶,不可以拿小朋友的糖果,是拿誰的糖果?」

小喆說:「不記得他的名字了」(哇,上學這麼久了,同學的名字還沒記住呀!)

媽咪說:「?再想想,還有什麼」

小喆:「哦,我翻書曼的錢包」

媽咪說:「我有教過你不可以隨便踫人家的包包,書包,錢包,都不可以,你忘了嗎

小喆搖搖頭:「沒有忘記」

媽咪:「你要做一件事之前,要想一想,會不會闖禍,會不會讓自己被處罰,會不會讓媽咪很沒有面子,不好事,我們就不可以做,知道嗎」

小喆:「我不要讓媽咪沒有面子.」

媽咪:「那你就給我立即改正,不可以再犯,清楚了嗎?」

姐姐在一旁道:「媽咪,你不打他嗎?」

哇咧~~~姐姐,妳有點幸災樂禍喲.

念在弟弟初犯,先好好說教去,再犯,當心小屁股開花.

週五,媽咪的皮要綳緊些.

小喆將他的罪狀寫在今天的小記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