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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筑媽

告狀前先反省一下自己

2007年01月10日
姊姊和弟弟很愛吵架也很愛告狀,媽咪一直給他們一個觀念是:一個巴掌拍不響,當你想告狀時必須先想想自己是否也犯了相同的錯誤,檢討完自己後再來檢討別人.這是媽咪教姊姊和弟弟的一貫宗旨,所以每次有人要告狀時,媽咪都會先問,你覺得自己沒有錯嗎?如果沒有錯再繼續說下去,另外告狀最主要的目的是:用來改善另一個小朋友錯誤的行為,而不是希望看他受到處罰.

於是今天遇到相同的情形媽咪和教室裡的小朋友分享這樣的一個觀念,也是希望小朋友能瞭解反省自己的重要性,不要只是會指責別人所犯的過錯,要學習反省自己.沒想到這些只會指正別人的小朋友的態度居然是拿這個話題來開玩笑,讓媽咪覺得有些生氣.生氣這些頑皮的學生無法懂得尊重別人,不懂尊重別人的人,又怎麼會被尊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