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ㄚ娟媽媽

愛上買東西?

2007年05月01日
今天又是上整天課的星期二
(也是昭儀一個星期中唯一可以去福利社的日子)
昨天晚上昭儀整理好書包後就提醒媽媽今天要買麵包
媽媽讓她自己去媽媽的零錢包裡拿10元

今天晚上她在整理書包的時候,從書包裡拿出一本黑白豬的小筆記本
她說是今天在學校買的(要寫日記用)
媽媽心想...10元不是該買麵包的嗎?寫日記?

媽媽問她那本筆記本多少錢?
她本來說10元,後來又改口說一本5元;因為買的時候是兩本一起裝,所以是10元,她一本送同學。

媽媽:「那妳就沒有錢買麵包啦?」
昭儀:「有哇!我有30元,早上買一個麵包吃,下午又去買一個帶去安親班吃,而且要三點前去買,因為三點福利社就關門了。」
媽媽:「為什麼妳有30塊?是不是妳昨天從媽媽零錢包裡拿的?」
昭儀沒有承認也沒有否認:「我記得昨天是拿10塊呀!結果今天去到學校我才發現變成30塊!!」
(媽媽心想...最好錢是會變多啦!!)

媽媽先提醒她一天的麵包不能吃兩個,因為吃麵包很容易變胖
再來媽媽在行事曆白板上寫著:5/8 X10元、5/15 X10元

意思也就是...因為昭儀已經把下星期二及下下星期二的10元都在今天花掉了
所以那兩天是"沒有10元"的意思;
也就是說...那天吃完午餐後,一直要到六點回到家才有東西吃。
她聽完後摸著肚子說:「那我那天就要餓肚子了!」

我想...對愛吃東西的昭儀來說,這個處罰應該比任何的方法都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