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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兒

莫名其妙的罰單

2008年08月28日
昨天下班到公司樓下牽車
準備高高興興的跟學妹約吃飯時
突然看到摩拖車上夾了一張單子
媽咪拿起來看
挖哩咧這是什麼情形啊
居然是一張罰單ㄟ
罰單上的名稱居然是∼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之處所停車
莫名其妙的罰單
莫名其妙的罰單


X的咧
這是什麼世界啊
明明那就是停車格
時間久了線都掉了變成稀稀疏疏的線又不是我們的問題
媽咪轉身要問管理員時
管理員跟媽咪說媽咪的同事芬姐也被開罰單
現在正在打電話到停管處去問
管理員還說可能是他剛好離開座位所以沒看到有人在開罰單
不然他會阻止的@@"
稀疏的停車格線
稀疏的停車格線

(看的出來地上有稀稀疏疏的格線吧)

大概是下班了停管處都沒人接電話
媽咪跟芬姐只好心情煩悶的先離開
等隔天再進公司處理了

今早一進公司
大家都七嘴八舌的討論
媽咪同事呂姐幫我們打電話到停管處問要如何辦理申訴
我們處理好馬上傳真過去
沒想到停管處說要我們等3個禮拜
罰單收到時先不要繳費
還給我們一個審裡編號
就這樣
沒啦
只能等消息就是了
媽咪跟芬姐覺得這樣不合理吧
於是又聽了小老板的建議
直接寫信到台北市市長信箱去申訴
因為小老板有過經驗
最後的罰單也是不了了之

媽咪寫給市長信箱的信件內容如下:
主旨(*):機車停在停車格裡,居然被開罰單???
內容(*):您好,敝公司位於忠孝東路五段291號,此人行道上有劃機車停車格,我們同事共有兩位停在此停車格裡,居然被開罰單,而且停管處所開的違規事項是"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之處所停車",我想請問,有停車格還不能停車嗎?
另,已跟停管處申訴了,沒想到停管處的回答竟然是要我們等3個禮拜後通知,還說收到罰單之後先不要繳費,那麼請問,如果不繳費,等3個禮拜後又要我們繳費,或是逾期了還要我們罰錢,這合理嗎?若不小心繳了費.還要去辦退費,這是擾民,難道不能馬上查嗎,這三個禮拜我們還能不能停在那裏,我們在這上班,每天要停車!!!
我們已拍照存證了,麻煩請查收,證明我們並沒有亂停車!!!

以上是內文
媽咪另外附了3張照片
都是近照且看的到停車格的線
現在就等市長信箱及停管處的通知了

真是莫名其妙耶
公家單位到底在做甚麼啊
覺得我們市井小民好欺負嗎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