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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脅迫」孩子

2005年03月17日
(1)提供選擇

五歲的小芳不喜歡吃菠菜,偶然情況下終於說出來為何不喜歡吃菠菜的原因-「這個菜菜吃起來澀澀的,有時候吃完舌頭還會有點刺刺痛痛的感覺」,為了菠菜的營養價值,也因為「希望培養孩子不挑食的習慣」,媽媽還是要求小芳把盤子上的菠菜吃光,而且「如果沒有吃光的話,吃完飯就不可以看卡通」。

接下來將近半年的時間,只要餐盤上出現菠菜,小芳還是堅持一口不吃動也不動,寧願不看卡通,飯後自動去拿故事書出來靜靜地看。

這種狀況的確可能發生,脅迫無法奏效,雙方陷入膠著僵局,媽咪難堪又難過,而且「自己逼迫這麼小的孩子,剝奪孩子的權利或喜歡的東西,真是面目可憎啊!」那麼,兩邊皆輸的狀況可否避免呢?知道小芳不喜歡吃菠菜,媽咪可以準備兩種深綠色的蔬菜讓小芳選擇,菠菜當然不會是首選,不妨鼓勵小芳「多吃深綠色蔬菜會更健康喔!要不要先吃點菠菜,再吃其他的菜,就不會澀澀的了!」

換個說法表達重視孩子的感受(吃菠菜的感覺),同時兼顧營養需求(提供兩種以上深綠色蔬菜,吃一種或兩種都可以),而且尊重孩子的選擇(無論有否選擇菠菜),是不是皆大歡喜呢!教養原則中如果出現條件句,那麼就把條件增加,給孩子選擇的空間,避免無用的對峙,增加彼此無謂的壓力。

脅迫傷害了孩子的自尊,更可能引發恐懼(其後的處罰或剝奪)與叛逆(反正我就是不喜歡這麼做,罰就罰吧!),脅迫透露出對孩子的不尊重(媽咪不在乎我吃菠菜的感受)與不信任(媽咪不相信我會控制自己對菠菜的厭惡,乖乖吃完晚餐),孩子聽到的訊息是「我不相信你(孩子)可以掌控自己,所以我要來掌控你、限制你、處罰你、制約你」。

提供選擇表達了對孩子的信任,讓孩子自己作決定、自行掌控,避免導致雙方無謂的衝突,並且降低脅迫可能造成的負面後果;最重要的是讓孩子有台階可下,顧全了寶寶的自尊。

「如果你再拿玩具打媽咪,我就把玩具收起來,不準玩了!」孩子興奮地拿著新買的玩具往媽咪身上胡砸一通,想和媽咪一起玩,可是拿捏不住力道,也無法掌控情緒,在過度興奮的狀況下,只會拿玩具往媽媽身上砸藉以表達對玩具的喜歡以及希望媽咪共享的心情。何不這麼說「寶寶把玩具打在媽咪身上,媽咪很痛耶!你要不要和小熊熊先玩一下,也可以找哥哥玩哪!哥哥也有一支玩具槍呢。媽咪還在忙,等一下媽咪再來和你一起玩!或者你要來幫忙?」提供選擇讓孩子知道如何自處,這種說法同時達到另一個目的-引導寶寶思考自己行為的後果,讓寶寶學習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再回到原先的「吃菠菜」事例,5、6歲的孩子也夠大了,何不以討論的方式進行?-我們現在遇到一個問題,要如何解決這個問題呢?以討論的方式表示你與寶寶是站在同一陣線的,而非為了達到大人的目的而與寶寶為敵、脅迫寶寶達成你的命令!「你不喜歡吃菠菜,可是菠菜吃了會讓你健康強壯,寶寶覺得媽咪怎麼做你會比較喜歡吃菠菜呢?」,自導自演式接著說「那我們只要吃一點點就可以了,媽咪會準備另一樣青菜,讓你自己決定要吃多少菠菜,好嗎?」

提供選擇,讓孩子自己做決定,自己思考行為的後果,這種說法與做法不但對孩子有幫助、有效達成教養目標,而且媽咪少動氣,不會長皺紋呢!是不是皆大歡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