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斧豈可向用斧砍木的自誇呢?鋸豈可向用鋸的自大呢?好比棍掄起那舉棍的,好必杖舉起那非木的人。」(以賽亞書10;15)信徒只是神手中一件件的器皿,在不同的職場中見證主的大能,為祂作鹽作光,照亮四周的黑暗。儘管有些看來是較為貴重的器皿,但也只是器皿,不能擅自定下自己的計畫。作為器皿,他只能聽候主人的差使,去完成交託的使命。作為器皿,更不應以沒有「我」,神就成就不了祂的計畫。求神教導我認識自己的位分,忠心地履行祂所託付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