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聽聞福音前,對十字架無感,與我無關。
聽聞福音時,頭腦上接受十字架的救恩,但依然照著自己的方式生活。儘管聖經上說我的罪已被赦了,但只要自己軟弱跌倒,就又被仇敵擄去,相信仇敵的謊言。不斷懷疑神對我說的話及應許,否定自己,也錯看他人。用自己的標準待人,仍活在律法底下,心裡嘴巴容易論斷人。為著自己的好處服事。
體認到沒有主不行時,才慢慢體會十字架深刻的憐憫、赦罪與愛的恩典。真實面對自己,接納不完美的自己,更能用神的眼光看自己,也更能用神的眼光去看人。當自己有情緒時,更敏銳地開始自省,而不是先指責人。想到在十字架上的耶穌眼中的我們,每個人都是罪人。更謙卑、更多包容、為著共同體的好處在主的愛裡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