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心中不要嫉妒罪人,只要終日敬畏耶和華;因為至終必有善報,你的指望也不至斷絕。(箴23:17-18)
◎我兒,要將你的心歸我;你的眼目也要喜悅我的道路。(箴23:26)
下午曉蘭姐打電話給我,邀請我們夫婦去參加她女兒的婚禮。
曉蘭姐多說了些,我也不設防的表達了包紅包的壓力,結果曉蘭姐意思好像想要私底下請我吃飯就好,讓我非常不好意思。
主啊!我要將我的心歸向你,我是否太在意花錢勝過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是不是太直白,需要學習更有智慧的說話?
如果我因為去關心人,對方就把我視為非常重要的朋友,我是否就要去參加這一切的活動?
我感謝神,對方看重我,但我該如何有個健康的界線,又該如何有智慧的表達,免得攔阻人來到神面前?
好需要智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