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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薏絲

英文回信

2007年12月27日
[left2] 光廷的英文回信終於寫好了,他很珍惜這份來自國外的友誼,所以畫了他最喜歡的「咪路」要送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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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試著要把他寫的內容畫在信的周圍,總之,他很用心,也很希望對方能回信,他一直跟我重複「灰」他會不會回信呢?我哪知?我又不是他,畢竟對方也只是八歲的小男孩,在這種年紀,誰不貪玩?回信有那麼重要?



英文回信_img_2 他把對方隨信寄來的小紙偶,畫成了他自己,還穿上他的紅色布希鞋,關於這雙鞋,大家都質疑是不是他姐姐傳給他的,所以是那種女生才會選的紅?(他有姐姐就好了,那就表示我有女兒)哪是?這是新的,他親自從店裡選的,我不能接受,店員說現在最in的事,就是男生穿紅的,她還說光廷選得好哩!> <看來好像是我跟不上流行,那就隨便他吧!









英文回信_img_3都寫好畫好了,正要放入信封,光廷說:「這樣我就永遠看不到這封信了,我畫得這麼認真,如果對方不珍惜,把它丟到垃圾桶,不就太可惜了!看來我還是不要寄好了!」@ @ 那我們幫它拍照總可以吧!我跟他說了好多關於信不寄給對方就不算信的話,更何況這封是回信,不寄出怎麼可以?

最後我帶他去郵局,看國際信要怎麼寄,怕不見了,還寄了國際掛號,終於搞定了這件事。哈!哈!不管對方有沒有再來信,都是一種學習,不管對英文也好,或對光廷的人生態度也好,他真是太偏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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