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ma拉著芸在商場裡跟著梅姨四處來來回回,
商場服務員也在幫著聯絡taxi司機,
但,
想想心裡總是不踏實,
因此,
打電話報警為先,
這時是3點左右吧!
芸今天行程鐵定是泡湯了,
不過,
想想,
也沒幾個人可以去香港玩,
玩到警察局去的吧!
到了警署,
芸坐在椅子上,
大方的跟mama要了先前為芸準備,
放在芸專用小背包裡的糖菓,
芸完全不知所以的吃了起來.
大約1個小時左右吧,
警局的黃SIR說,
應該是找不到,
但還是讓我們坐在警署中等等,
一方面先聯絡台灣的中華旅行社,
說是要重辦護照,
要我們在港多停留二天,
這下.......
真的要在香港跨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