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不順
中午外出
搶了變紅燈前過大路口
因為路邊亂停車造成的死角
就這樣以時速20跟騎腳踏車過斑馬線的人相撞
兩車都倒
我本想說看人車都沒事
拍拍屁股站起來就好
還幫對方牽車扶人
但是對方哇哇叫
堅持要報警
堅持看醫生怕有後遺症
報警就報警...哼
可明明是他車壓再我車上
我的小擦傷好像還比他嚴重一點
不過他比我還會叫
加上警察先生說路權關係
斑馬線上行人最大
就算他是闖紅燈我撞他也是我的錯
所以我認了
人生第一次搭上警車
陪看醫生
做筆錄
和解
是說
同事們一聽到就都衝出說來要幫忙
實在是很感動
不過這真是小事一件
我可以自己搞定
但花了2個多小時處理實在很阿雜
往好處想
當作擋掉一次大災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