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 pixel code
桂格滴雞精_回文活動 異動公告:因品牌內部審核因素,故得獎名單延後到4/19 16:00後公布,敬請期待!

sumin(mindy)

我喜歡當媽媽、當孩子、當女人也當自己。 我,就是不良宅媽。

我喜歡當媽媽、當孩子、當女人也當自己。 我,就是不良宅媽。

關於認錯 孩子比大人勇敢的多

2017年06月03日

已經不只一次,我叮嚀過姊姊,床鋪不是遊戲區,是用來睡覺的地方。

雖然我在兩個孩子的床鋪邊放了幾個櫃子,但我對他們說過,那是讓自己可以整理很重視的東西,擺放他們覺得很寶貝的、而且沒有詢問過對方就絕~~對不可以去觸碰的任何東西,甚麼東西都可以,但是有個原則,除了書本與布偶,其他的東西都不可以在床舖上使用跟玩耍。

關於認錯 孩子比大人勇敢的多_img_1

剛開始,孩子因為有了自己的祕密基地開心不已,甚麼東西都往自己的床鋪放、往自己的櫃子裡塞。前腳我才剛說可以放”任何”東西,孩子後腳就把床舖放到連睡覺的地方都不知道在哪裡。拿著箱子,我仔細的分類,告訴他們,既然家裡有玩具區,又有和室讓他們遊戲、寫字,那麼立體停車塔或是芭比的系列玩具就不該收在秘密櫃(我幫他們取的、又超沒創意的名稱=_=)裡,除非他們以後都不想玩在一起,而且想要睡在廁所裡(因為床位要讓給玩具睡),那麼就可以把車子跟芭比的東西各自擺放在櫃子裡(當然我還是再次強調貼姓名貼跟對方碰都不可以碰的原則);再來,既然是寶貝,就該是覺得珍貴或是沒辦法輕易再得到的東西,像是姊姊跟ㄚ姨們送的小禮物、同學送的卡片、或是自己做出來的作品,不過話說回來,和室我已經放了一個自己手工架起來的櫃子,擺放他們的學校勞作或是天馬行空做出來的傑作,所以這些東西也不該出現在秘密櫃裡。

整理了一番,也保持了幾天,但是逐漸的,櫃子裡、床舖邊的東西還是以細菌繁殖的速度增加,所以解釋、整理、清除~~一連串的動作維持了好幾次,總算讓孩子慢慢懂得哪些東西歸於「共用」、哪些又是「私人」;哪些已經瀕臨「垃圾」、哪些才可以拿到「寶貝」的認定。只不過偶爾還是會從我家姊姊的櫃子裡搜出一些落葉或是佛性太淺的馬麻認不出來的東西......;也會在兒子的櫃子裡翻出一堆廢紙,據他所說,他是想要環保,免的下次玩具貨車想要載貨的時候,他又得拿剪刀剪出一堆「廢紙」.......。

姊姊其實很快的搞懂了規則,只不過,對於畫圖、剪貼有著極度喜愛的她,連帶著認為色筆、膠水、剪刀、跟勞作用的亮粉是想當然爾的「寶貝」。很多次,我發現她就窩在自己的床鋪,開著我幫她備好的閱讀燈,就著新鋪好的乾淨床鋪上剪剪、貼貼、畫畫,當下,我耐著性子對她說:「馬麻知道你很喜歡畫畫做勞作,但是床鋪不是一個畫畫跟勞作的地方,第一、這裡的光線不足,你會近視。第二、你必須拗著背,會造成不良姿勢。第三、你會把床舖剪壞弄髒。」

唉~~用膝蓋想都嘛知道,整天被家務操到快翻掉的媽媽,最重視的雖然是第一跟第二點,但是差點用直覺就吼出來的是那個第三點好嗎~~~我才剛把床單洗乾淨、曬香香,這小妞就在上面沾滿了亮片、膠水,還有不小心轉印上去一大片一大片的彩色筆,沒有抓狂,我已經覺得自己是聖人來著!只是轉念的想,姊姊算是一個很自律的孩子,她會破壞規則絕對不是故意的(就算是,我也訓練自己要認為不是!),這小妞是真的喜歡畫畫跟剪貼啊!這所有的材料其實也都符合馬麻說的要點啊,「不能共用」~~因為兩個孩子有各自的工具箱(避免找不到剪刀、膠水又互相推諉,所以我把基本工具貼上名字讓孩子分開使用)、「超級寶貝」~~姊姊有一些特別的亮片膠水跟彩色膠水,弟弟可是一直很覬覦的,所以把這些東西放在自己的祕密基地裡並沒有違反媽媽我的條件原則啊。

之後,我退了一步,告訴女兒,這些東西可以納入「寶貝類」,不過必須遵守約定,也就是不可以在床上使用,因為上述的三的要點~會近視、壞姿勢跟會弄髒!!~~的關係,她必須遵守,我才有辦法給予她擺放的自由,否則我會受回這個權利或是處罰。

那天晚上在兩個小傢伙躺平之後,我走進廁所準備就寢前的盥洗,突然小ㄚ頭咚咚咚的跑到廁所前,大眼睛裡閃爍著不安的問我,可不可以拿”黏黏”(毛屑沾黏滾輪),因為她的床鋪全都是下午玩的亮粉。聽孩子這麼一說,當下肝火直接衝到腦門,我不准她拿黏黏善後,對她說:「請妳去罰站!」。

站在洗手檯前,我真的很生氣,這小妞為什麼就是講不聽!?這樣善後的情況已經不只一次,她也被我責罵過一次又一次,為甚麼就是不怕?可是突然間,這個「不怕」用力的撞進我的心裡產生了極大的化學反應,父母親的生氣(尤其發起脾氣起來比鬼還可怕的娘)孩子不可能不怕,女兒大可趁著我盥洗時的片刻跟不知情,偷偷摸摸拿了掛在櫃子邊的工具善後就好,根本沒有必要讓我這個媽知道她幹了甚麼壞事。

霎那間,我還氣著,卻佩服起孩子的勇氣。

約莫五分鐘,我把孩子叫進浴室,緊緊的給她一個擁抱,原本紅通通的眼眶馬上掉下一串串的淚,我告訴孩子這個規則的破壞、這樣的狀況已經不只一次了,所以這次我真的生氣,也真的有權力生氣,所以她也必須受罰;還告訴孩子,很多時候我們規定處罰的界線是:錯事或規則破壞不要超過我們約定好的次數,例如三次,但這不表示我們鼓勵他們要做足三次。這三次包含了我們對他們的愛,因為捨不得他們一犯錯就被罰,所以才會給三次機會作為提醒。我對孩子說:「絕對不犯錯是很難做到的事,馬麻自己都做不到,但是不小心跟故意之間的差別其實很明顯,而我們也絕對相信你們的不小心,但也請你們一定要提醒自己,不要故意的破壞規則,你們看到的或許是把拔馬麻生氣的臉,但其實你們看不到的,是把拔馬麻難過的感覺。」

安撫了孩子的情緒,確定不會做惡夢之後,催促著孩子快去睡覺,不過孩子轉身前我拉住了她的小手,很認真的對她說:「馬麻必須告訴妳,妳真的很勇敢!明明知道自己做錯了,卻敢明白的告訴馬麻,很多時候”認錯”比”不出錯”還要難的好多好多了,你真的好棒!」,孩子靦腆的對我笑了笑,我接著說:「不過請妳還是要改正這個行為啊!不然馬麻跟你保證,我下次一定還是會生氣!」

”認錯”比”不出錯”真的還要難,這點,孩子真的無敵的勇敢,因為能做到的大人根本是少之又少啊。

關於認錯 孩子比大人勇敢的多_img_2

#教養 #規範 #生氣 #情緒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