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放學去接樂樂回家,只見樂樂臉色悶悶的,似乎心情不太好。
一問之下才知道樂樂跟同學吵架了。
他說有一個同學用不好聽的話說他,然後他就跟對方搔搔癢,對方就沒說了。
但是,「我再也不要跟某某某當好朋友了,因為他都很愛講髒話。」樂樂說。
另外還有一個同學,之前樂樂一直說他們是最要的朋友,
今天中午吃過飯,兩個人一塊兒去洗餐具。
洗著洗著不知怎麼了,兩個人一言不合打了起來,
同學用力的打了樂樂肚子一拳,樂樂還給對方一腿。
然後就戰鬥完畢了。
「老師知道嗎?」馬麻問。
「不知道。因為只是互打了一下而已,而且在水槽邊。」樂樂悶悶的。
「以後還要當好朋友嗎?」馬麻又問。
「不要!」樂樂很堅定。
後續:
晚上非比跟查爾斯提起了這件事,
非比說,挨打了還是要跟老師報告吧?
查爾斯說,男生打架就是這樣,才不會去跟老師說。
所以到底該怎麼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