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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laelva

找律師尋求幫助

2004年11月30日
澳客今天去找了律師,呼∼還好是朋友介紹熟悉的人,所以不收費。

來找律師,一來是因為澳客被當了會計,可能會影響簽證。(這時候就覺得外國人,真不是人!)二來就是為了找機會移民。澳客絕對不是不愛台灣,只是.......外國學生跟本國學生學費差很多耶!看在小澳客將來學費的份上,澳客只好想方法移民。

澳客的首要麻煩就是簽證問題,因為澳客同一個科目當了兩次,而且澳客的簽證即將到期。這樣的話,移民局可能不會讓你繼續唸書。在移民局的觀點中,要是一個科目被當兩次,他們可能認為你沒有能力繼續唸書。再加上澳客有了小澳客,移民局會有更多的考量。(感覺上澳客就是那個移民到台灣的中國婦女,老是被限制多多。)

關於簽證問題:

今天澳客拿著我的問題,跑去問律師。律師給了很不好的回答,讓澳客一聽就很煩。首先,律師的回答,就是要看學校,有的學校很不給學生機會,這種狀況就會踢或是需要開系務會議;有的學校就會給,不過還是看情況的。所以他要我先找學校談,看以我過去的學習狀況能不能給我通融一下。

如果真的不行,澳客就要趕緊離開澳洲,然後先回台灣以觀光簽證的方式來這邊停留,不過只能三各月,三各月以後就要回去台灣再來,如果澳客真的希望王二在我身邊陪產的話。(只是真要這樣,到了我五各月大,可能又不一定在澳洲,可能得上飛機回去。)因為澳客前面的學生簽證沒有完成學業,所以也不能依靠王二的學生簽證,以陪讀的方式長期待澳洲。

關於移民問題:

之前澳客跟王二討論過很多這類問題,只是以王二的個性,他是不會因為移民對小孩好,而犧牲自己的青春去唸一堆將來不會用到的系所。王二的感覺是我們也不是一定要移民,就算真的移民,我們也比較愛待在台灣,那麼移不移民應該沒差。有差的是學費比較便宜,再來就是中國打過來,小孩可以有地方生存(大人還不行,因為小孩沒有能力養我們,讓我們依親。)

於是今天在問律師時,果然..................標準不合

王二和我所選的系所,不是澳洲需要的科系,王二的語言能力良好,不過其它的條件,例如伴侶並沒有達到澳洲的要求。按照澳客移民評分標準來看,我們並未達到可以移民的120分,所以移民的是宣告破局。

當然律師有說,也許將來我們回到台灣工作各3∼5年,也會增加5分的條件值,可是這時候我們的年紀已經過了30歲,那麼在年紀部分又必須扣分。所以........移民的事,就算了吧!等澳客將來變成大富翁,可以拿出各3千萬,看能不能移民到澳洲來。(只是要是真的有這各錢,澳客乾脆移民到美國好囉,反正都要投資的不是嗎??)

PS.明天澳客就要去找系主任,看能不能有好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