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不讓別人被詐欺,去年因買口罩被詐欺時,跑去報警。
結果5個月前叫我出庭。
當時一審法官還特地幫我註明如非必要不要來傳喚我。結果二審,現在又要我出庭。早知道這樣,我當初應該就不會這樣熱血要報警讓詐騙帳戶變成示警戶。
帶兩個小孩根本沒辦法出庭,更何況我得搭計程車去,來回一趟貴的要命。我這是招誰惹誰??明明是被害人,感覺自己比較像犯人
阿∼∼∼∼∼∼∼∼∼歲歲念。剛剛打電話到法院問,問說可以請假嗎??承辦人員說可以,要寫事由,等等。還要看法官**同不同意**
我問道:不同意怎麼辦??有任何懲罰嗎??
承辦的書記:竟然說他也不知道耶,他來翻法條。(我我該說啥阿我∼)
但還是覺得我是被害人,結果我被處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