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飯後,我們全家出去逛逛,在路上,阿爸問阿母之後姨婆來家裏顧我們的事情。
阿爸問:有要貼錢給人家嗎?
阿母答:廢話,請人家來家裏上班,錢當然不一樣!
阿爸問:那要給她多少?
阿母答:至少2萬3吧!?!
阿爸問:啥?!要給這麼多?!
阿母答:是呀!人家來家裏上班,又顧兩個小孩,不用給到這樣的錢嗎?而且,很久以前,剛說來內湖時,就是這個價呀!
阿爸問:阿詠不是給妳媽帶哦?!
阿母答:當然不是,我媽只是幫忙而已,若洗澡餵飯什麼的,阿姨還是要負責。
阿爸問:那要不要送阿詠去上幼稚園?
阿母答:還不知咧!六月份以後再看看,人家不收包尿布的小孩...
阿爸問:那如果有去幼稚園,要給張阿姨多少錢?
阿母答:可能是2萬吧!因為我想讓他先從半天上起,所以阿詠還是得被照顧半天,這時,應該可以少一點錢。
阿爸答:喔....
總個來說,阿母覺得阿爸很天真,怎麼會認為找人家來家裏,不用加錢,而這也是為什麼,要想辦法把上山的房子租出去,至少可以貼補那一萬塊差額。
那我究竟,該不該去讀書呢?!但我喜歡包著尿布,跳diaper d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