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詠寶

準備合約中

2009年07月17日
勇媽手札

生平第一次要當包租婆,格外小心謹慎。

除了問過一些租屋達人的朋友,以了解從房客的心態看租屋這件事外;也問過真正的包租婆,像Celine就給我很多寶貴的建議在訂合約上頭,所以,這份合約應該會是所向無敵!!!

只是,我的想法又和孩子的爹不一樣,他認為用一般的公版租賃合約就足夠,最重要是要去法院公證。既是如此,就該一開始講清楚,不是等我花了一些時間修改後,又重炮抨擊,殊不知他又在計較顧小孩的時間太久了...

我沒有租過房子,也沒有處理過房子的合約,更不知道公證要幹嘛,但我經手過很多買賣合約、經銷代理合約,從我跟律師長久的合作上,我知道合約裏頭的內容有它的重要性,若沒寫到的東西,以後發生糾紛要claim,比登天還難,所以,我只能傻傻地把我認為對保護自己有幫助的東西寫清楚,即便不足以概全,但若能概十、概二十,總比一好。結果,為了合約,又不開心了,最後,我只能草草地印一份不是最滿意的合約,花了一個小時的時間,等於白花;更沮喪沒辦法和Brenda講完電話...

碰到一種老板最令人討厭,就是任務指派下來的同時,其實他心中已經有一套答案,卻不說清楚,等到下面的人繞了一大圈,得不到他要的結果時,他反而用一種challenge的口吻質疑你怎麼不怎樣怎樣做,拜託,如果每個人一開始就知道光明大道在哪,誰要繞遠路呀?可以指點迷津的人還不點破,就是在浪費大家的時間,否則,就不要質疑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