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媽手札 今天是大伯的生日,基於白髮人送黑髮人的無奈,公婆一直以來都只做生日而不拜忌日。
對於拜拜這件事,本來我的想法是,我帶著小福與公婆去拜拜,阿詠仍讓他去上學。昨晚也一度用這樣的想法與公婆討論。
公公沒說什麼,婆婆不反對,可是,老王卻完全不同意。
老王說再怎麼樣,阿詠已經認大伯做爹,這樣的日子,排除萬難也該讓阿詠去祭拜。
我原先沒想這麼深入,想說有小福這個晚輩應該也可以,反正,小福和阿詠是兄弟。
但經老王一說,我認同他的堅持,畢竟,當初是我自己同意讓阿詠給大伯做兒子。父母的生辰忌日不由子女祭拜,又該由誰?
只是,昨晚應酬回來的老王,雖不是發酒瘋,但一個道理卻像跳針一樣,一直講一直講,明明我就已經聽懂了,還扣扣說 >|||
不過,他醉歸醉,但對這點道理仍然清楚,也很堅持。也還好他堅持,阿詠今天才有去祭拜大伯。
而其實,這也是我們唯一能為大伯以及公婆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