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詠寶

法院與24小時集尿

2017年10月05日
勇媽手札

明明待在台灣的天數屈指一算,竟然還能遇上出庭這件事,也是夠瞎。(忘了買彩券,殘念∼)

這是第幾次了?第三次了吧?!去之前完全不明白一場人車都沒怎樣的車禍,也能進出法院三次,但去了一趟之後,全然清楚了,依照法官的辦事效率,去五趟都算客氣了!


法庭好小,跟電影、電視上看到的都不一樣;也因為只有原告與被告,整個氛圍顯得很鳥。好,這不是重點,重點是沒有親歷其境,不會知道法官的審理過程,也不會曉得現場狀況和聽說的有所出入。

之前聽說法官很兇,只有原告和被告可以發言,但原來很兇的不是法官,而是原告方的...公公說是"蟑螂"。司法蟑螂?真的嗎?蟑螂可以恣意坐上檢方的位置?完全無法理解法院生態。聽說前兩次都是蟑螂這樣的角色出席,而今天是來個真正的檢察官,這檢察官雖然沒有很兇,但口吻還是犀利,由於公公不服檢方的起訴內容,檢察官不客氣丟下一句話:『之後若查明屬實,是會加重刑責的。』這是下馬威嗎?問題是決定刑責的法官半句話都沒有,檢察官是在機車什麼?

今天的開庭約莫20分鐘,主要是看監視錄影帶,因為上回的畫面有剪過,而且也沒時間,所以這次是調出原始帶,時間讀秒一清二楚,也因此,發現情況根本不是公公陳述的那樣。

公公一直堅稱他在丁字路口待轉很久,等到對向車道一堆摩托車都經過了,他才左轉。可實際上,對向沒有一堆摩托車經過(根本就沒有摩托車,只有事主一台摩托車和一輛公車而已),公公基本上是跟著前車就直接左轉了,動作之連貫的,僅是兩三秒的時間差而已。這個畫面,法官反覆放了三四遍,應該錯不了,所以看完監視畫面,我的心就涼一半了,這.....能翻案嗎?有立基點嗎?很難吧!尤其法官緊咬轉彎車應該理讓直行車。(嘆)

不過後來回到家,一個人冷靜想想,覺得或許可以從另一個點切入:既然公公跟車很連貫,看樣子也幾乎完成左轉,這時反而應該算是摩托車沒注意,硬撞上來的吧?

老王也說沒有規定轉彎車一定要讓直行車先行。蛤?是這樣嗎?這樣很牽強欸,不過就監視畫面看到的,我確實覺得公公已經完成泰半的轉彎(根本也不是他說的,頭只出去一點點),或許可以咬住這個點,反駁路權非法官所言。

晚上和公婆討論時,公公自己也有這樣的認知,只不過,他這回又有新數據,他說他的車頭只過中線不到一米.....昏倒,不要無中生有數據好嗎?我就是希望坳向對方硬撞上轉彎完成車輛,公公還要扯幾米幾米。不是數據不重要,數據很重要,但求證過公公說他待轉很久這個自白,我覺得他的數字概念一點都不準!倒不如先提出我方的訴求,再由法官判斷或調閱更清楚的資料佐證。

老人家一直堅持他"認為"的,真的很傷腦筋,今天大姐還幫他寫了份小抄,結果公公連看都不看,就自己說自己的道理,實在很無力。(攤手)

還不知道要再游走法院幾趟,但也不能不支持公公,因為佛爭一炷香,而公公爭的就是那一口氣。不是不願意合解,而是合解要合理,硬要獅子大開口,任誰也受不了!

對,還要繼續走法院,下次開庭時間是11/16日。沒完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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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下週一要回診,但明天要回娘家,週末又有約會,找不到比今天更合適集尿的時間,所以即便知道要出庭,還是必須啟動24小時集尿。所幸開庭速度很快,否則老娘的尿就憋急了!

當然回家的第一件事,便是解放,暢快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