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詠寶

討罵文

2018年09月15日
勇媽手札

原本應該是讚表文,卻誤踩地雷變成討罵文了 😡


事情發生的原委是一早婆婆見阿詠動了一下公公的iPad,便問他:「你要玩嗎?那給你玩15分鐘。」沒想到阿詠說:「不用,10分鐘就好了。」

給15分只要10分,這麼自律婆婆當然覺得有必要跟我表揚,殊不知阿詠根本不被允許玩公婆的3C物品,無論物主同意與否,老娘不准就是不准,這條律令佈達甚久,阿詠沒理由不知道,何況不久前才被我發現偷玩而修理過,請問明知故犯該當何罪?

當然直接教訓起來,婆婆見狀馬上來解釋,我回應沒什麼好說的,他破戒就是不對,他自己很清楚,並跟婆婆重申玩電動對阿詠的不良影響,除了眼睛不好,更重要是會讓他喪失對生活的敏感度。這在阿詠比較小的時候我就做過實驗,結果很清楚,所以請不要再害他了。

我也不是那種很假掰的家長說小孩完全不能碰3C或完全不能玩電動,而是家裡的取得太容易就會玩成習慣,上述兩項顧慮的傷害便會很快顯現。豈有明知山有虎,偏往虎山行的道理?!

而且我認為手機或平板是一種工具而不是玩具,他們若有需要想查資料,我不會不准,他們都瞭解;偶爾在外面也會放福利讓他們玩遊戲機,所以重點是不要養成玩電動的習慣,起碼在現在這種年紀的時候不要,可是老人家疼孫,一旦開放鐵定淪陷,不如直接禁止。


婆婆還有一點很糟糕是會拿手機當做和金孫互動的工具,當然我知道她是因為不會所以要詢問,可是同一個動作我們至少教過她五遍以上,如果還是不會不如就不要用了,不然多痛苦的,但其實她要思考的是,她不應該模糊自己和手機的定位,否則哪天沒了手機,是不是就沒有自己的價值?

話說回來,婆婆也不是不知道我不讓兩兄弟碰他們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