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六完成監護人公證之後,Sherry說可以開始辦理學簽了。Step1是要家長的財力證明,因為小孩未成年。麻煩的是,還要父母雙方,又說每人至少七十萬存款.....呃?! 我是好解決啦,畢竟現金都在我身上,我只要跑趟銀行就可以完成了。至於老王呢?他考慮把新加坡的股票賣掉。啥?根本緩不濟急吧?老娘建議,我把錢打給他不就行了,反正只是做做帳面上的數字,那還不簡單! 於是,老娘一拿到存款證明後,就把錢轉給老王,明天再換他去辦存款證明。Dosma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