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腳剛送走舊人(2/25),今天就迎來新人。
果然不見舊人哭,只見新人笑啊!
這位實習律師是在我去年八月on-board前interview的。
什麼?去年八月面試,今年三月才來報到?
係金A,因為人家原本是公務員,需要一段時間的交接或流程運作,當時面試時就有說要今天三月才可以到職。
謝律於是等她等了半年,但在我看來,這半年的等待應該是值得的。
這位實習律師不但有幾年工作經驗,更難得的是"實務經驗",她是謝律期待的,擁有不動產與地政相關實務經驗的,而且好活潑健談,感覺可以為稍嫌安靜的辦公室注入一點熱鬧的氣氛。
對於勇敢辭掉公務員鐵飯碗,只為圓一個律師夢的新同事,只有佩服,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