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月做薪資不慎犯了兩個錯誤一是將謝律的B公司董事酬薪的二代健保打到A公司去;二是因這月發薪日15號是週六,所以正常而言會提早一天,但老娘一時不查將律所的發薪日打成4/15,變成律所同仁要明天才領得到薪水啊啊啊~好在的是,謝律今年二月起已不領律所的薪資,所以他不會發覺我打錯日期,只是對同仁真的很拍謝...這種疏失,老娘不會再犯第二次了,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