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 pixel code

寶貝豬

Sunshine boys

Sunshine boys

省了600元罰單

2006年09月03日
謝謝無敵小子的媽分享

上週8/28到期的台北市繳費停車單,8/31才發現過期了
原本打算要被罰600元了
好家在,今天看到BBH無敵小子的媽所分享的
二話不說,就趕緊跑去洛陽停車場繳費(24小時的)
頓時覺得賺到了600元


自95年1月24日起停車費逾期後可於7日內持單至本處所開放之四處特定繳費地點辦理繳納

各區繳納處所如下: 1. 北區:士林平面廣場停車場管理室,地址:基河路60號(劍潭捷運站1號出口,美食廣場觀光夜市旁),電話:8861-4097。 2. 南區: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7樓臺北市停車管理處進駐之4及5號櫃檯,地址:羅斯福路4段92號(水源市場樓上),電話:2365¬-3043。 3. 西區:洛陽立體停車場管理室(臨崑明街側邊),地址:環河南路1段1號,電話:2381¬-2484。 4. 東區:臺北市停車管理處1樓服務台,地址:臺北市松德路300號,電話:2726-9600。 停車費如未於繳費截止期限內繳交,又未於逾繳費期限7日內至上述地點辦理補繳者,將由本處以雙掛號郵寄催繳通知單限期繳費並加收工本費50元,經催繳後仍逾期未繳費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六條第二項規定處新臺幣300元罰鍰並追繳停車欠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