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星期的兩次晨會,都從行政端得知一些無奈的宣導……***難道,該1999的檢舉者,可以確定安親班得到個資的管道,一定來自於學校嗎?另外,老師的工作職掌裡,有規定老師在空堂的時候,一定得做什麼?或一定不能做什麼嗎?***雖然和我無關,可是,那種被當成共犯結構的感覺真的很差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