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去警察局對家樂福的收銀員提告,
本來10月29日就要第一次出庭,
結果法律事務所的人跟我說我有去警局作筆錄所以可以不用出庭所以我就沒去,
沒想到我又被傳了第二次,
所以今天真的是不去不行了。
早上我載兩個小孩九點多出門,
吃完中飯我就出發去地方法院。
原來從媽那坐捷運去忠孝新生轉南港線到土城再坐706公車大概一個小時十五分鐘就可以到了,
真的是很方便。
法官問我為什麼上一次沒有來?
我說小孩腸胃炎我臨時找不到人照顧她,
他又把事情重點問了一次,
我說我沒有要和解因為我已經不想告她也不想追回那包東西,
雖然我想知道真相可是我因為有小孩所以去地方法院不方便所以我要撤告,
男法官人很年輕也很有耐心講話很清楚,
他都能把我很快講完的話記重點再提醒書記官,
他真的還蠻厲害的,
而且他跟我說因為收銀員沒有把東西放在她身上所以只能說她有疏失但要告她偷竊是告不成的,
他說如果我堅持要告到底他們也可以調閱監視器看最後那包東西到那裡去?
我說不用了我不想告了,
我簽完名謝謝法官就回去媽那了。
今天遇到好法官真的是運氣不錯,
我買了咖啡回去跟媽還有大姐一起喝,
她們兩個讚兩個小孩很乖,
媽說弟弟看到大姐大哭了好久,
我想弟弟真的是好惡分明像到我,
我也沒辦法!
我們本來七點多就要走了,
結果小妹先打電話來說她要回來了,
她在電話中跟我說她心臟破了一個洞所以最近一直不舒服,
她今天還去醫院裝了24小時測量心臟的儀器,
我聽了覺得很擔心,
希望她沒事才好!
今天真累,
體力透支到極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