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林家緯在吃藥的時候被林啓民發現他的褲子口袋有東西叫我搜搜看,我手一伸進他的口袋就搜出一個很像水晶其實是塑膠的藍色透明螃蟹,我立刻把它丟到垃圾桶。等林家緯要出去上學時我又搜他的口袋,結果他又把鬧鐘電池的殼拔下來準備帶出去,這不是他第一次拔殼帶出去,我給過他機會了他還是再犯,這就不能怪我了,所我就把它没收了也不讓他裝回去了。我有跟林家緯說過,家裡的東西不是不能帶出去但是要經過大人的同意,但是他都喜歡偷偷帶很討人厭,害我們都要防他跟防賊一樣,我們也很不想這樣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