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收到法院裁示林家緯要安置到八月三十日,內容都寫得很清楚,因為林家緯偷東西不寫作業,所以生父母要他喝尿摸狗大便吃自己和生父的大便睡在外面還深夜在外遊盪。法院覺得父母都歸因於小孩不聽話而不知自己的錯,再加上沒有親屬可以照顧所以要另外安置。收到這個裁決我真的很生氣,當父母有這麼弱勢嗎?只能任人追著打嗎?我真的很不平,如果早知道是這樣我當初一定不會生小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