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把舊手機和充電器找出來
也把遠傳送的一支內含$50易付卡放在一起
今天上午回去時拿給A
高興的A 收到後直說謝謝
帶著她先到銀行開戶去
路上閒聊發現人家她【一點也沒有因為領的少而不高興】
只是對扣款項目感到疑惑
在房間不出來一方面是她不想看電視
二方面也不知道怎麼跟公聊天(二姑出門約會、公公鄉音重阿)
中午仲介打來詢問是否可以先直接跟外勞用電話解說
掛上電話後A 知道也了解了
我詢問的結果是∼∼
台灣仲介跟我們講的安家費借款是錯誤的
她真的沒有向銀行借此筆"安家費"
這筆費用是『印尼的仲介要收取的服務費』
裡面除了本金5萬以外銀行也收取管理手續費$950/每月
另外還有筆$2,500/每月的保證金
但保證金是三年期滿回到印尼後可退回(共3萬)
每家仲介不同
她聽朋友說有的是每月6千多扣15個月份
OK
對我們來說
重點是妳知道這筆錢是扣什麼就好
雇主並沒有額外非法扣款
另外對於將稅金存入開立的新戶頭中她也沒有異議
只是為了保護雇主
二姑堅持要她簽訂一份委託書
內容是她同意委託雇主由薪資中扣除並代繳任何在台工作的規費及仲介費
關於這項
台灣的仲介先是說她們無法提供範本
請我們直接請外傭簽寫
這..........這家仲介的服務費也太好收了吧
公公擬了份草稿
回來後我又打電話給仲介公司的經理
要求她們提供印文的翻譯
這項林經理也同意
OK
那就皆大歡喜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