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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麻麻

如果你遇到這樣的老師

2007年08月28日
不適任教師 是學生的惡夢、家長的最痛 【中時電子報 】

包崇敏(全國家長團體聯盟 教師法小組召集人)不久前全家盟一次內部調查發現,被學校家長會認為或疑似不適任老師的比例,有的學校居然高達四成,最少也有五%。平均而言,學校中不適任教師比例約一成,另外三成左右需要輔導和改進。若以全國高中以下約十八萬老師計算,不適任老師約一萬八千人,那麼每天至少有六十萬以上的中小學生必須面對這些不適任教師,真是令人難以想像和忍受。

今年四月,立法委員程振隆對全國各級學校的問卷調查也發現,從民國八十七年到九十一年間,被各學校報請處理的不適任教師有八千八百多人,被停聘、解聘和不續聘僅一三三人(占教師總人數的0.07%),不適任教師處理成效真是微不足道,也緩不濟急。

學生和家長們所謂的不適任教師,大體上可分為四大類型:第一類是「不尊重學生的老師」,包括體罰、言詞羞辱學生、不理會家長或不與家長溝通等。第二類是「不公正的老師」,如唯利是圖、強迫學生補習,或推銷參考書、測驗卷等,對不從者就施以差別待遇。第三類是「不會教學生的老師」,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或違反聘約情節重大者,這部份當然也包括精神異常或身體衰弱經常請假的老師。第四類是「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的老師」。這四類型的老師,永遠是學生的惡夢和家長心中的最痛。

自從教師法公告實施以來,對於不適任教師的處理愈來愈困難、處理時程愈拖愈長,而成功案例卻越少。令人不得不質疑:教師法是維護了好老師的權益、還是袒護了不適任教師?教改走了十年,我們看到的是教師的權力日益擴大,學生受教權反而淪為次要。

教育是國家百年大計,教師法修法行動應該優先從建立教師專業評鑑制度和處理不適任教師的辦法來進行,教育部必須儘速建立一套公正而且有效的處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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