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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麻麻

國際日記畫活動

2010年07月30日
http://ed.arte.gov.tw/ch/News/content_2.aspx?AE_SNID=5258

中華民國參加國際識字年紀念第十屆亞洲兒童繪畫日記比賽簡章

一、主旨:透過兒童的生活圖畫日記,呈現兒童生活的一切,讓亞洲的朋友彼此認識與了解,增進國際友誼。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三、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
中華民國造型藝術教育學會
四、徵集對象:全國公私立國民小學學生(六歲至十二歲之學童)。
五、參加作品:
(1)類別:圖畫日記。
(2)組別:國小低年級、中年級、高年級組。
(3)規格: A4尺寸..長29.7公分,寬21公分,直式,三分之二圖畫,三分之一日記(請參閱第二頁)。
* 畫紙規格: 請以直式表現
(4)參加數量:每人畫五張(並分別標明1. 2. 3. 4. 5.號順序,每張背面均應貼標籤)。
(5)內容:兒童的繪畫日記 我的生活。
*包括家庭、家族、吃的生活、健康、旅行、娛樂、運動、音樂、學校、工作、美術、學習生活、遊戲、祭典、歷史、街道、鄉村……。
六、送件:(1)日期:民國九十九年九月二十日以前。
     (2)地點: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0 台北市南海路47號) 第十屆亞洲兒童繪畫日記比賽 小組收
(3)方式:每人五張作品裝成一袋送件(每人一袋裝入 如需退件請每一件附回郵及信封)。
七、評選辦法:由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推薦評審委員(包括畫家、兒童美術家、兒童文學家)。
八、獎勵:(1)特優獎:共選出八名,送日本參加決選,其中選出ヾ大會獎一名,除獲頒紀念獎章、獎狀外,並將與監護人一人獲邀赴日本參加頒獎儀式。ゝ大會優秀獎二名,獲頒大會獎狀及紀念品。ゞ大會入選獎五名,獲頒獎狀及紀念品。
(2)優選獎:按參加數錄取百分之五(獲國內獎狀及紀念品)。
(3)佳作獎:按參加數錄取百分之十(獲國內獎狀)。
九、注意事項:
(1) 每一位參加學生務必畫五張作品,始可參加比賽。
(2) 請按規定填妥標籤貼於每張作品背面。
(3) 作品得特優獎、優選獎均不退件,得獎作品由主辦單位印製精美畫輯,作為國際交流之用。
(4) 佳作獎以下作品如需退件,請自付回郵信封,並填妥收件姓名、地址,以便退件。
十、 本簡章可由臺灣藝術教育網下載(網址:http://ed.arte.gov.tw)





中華民國參加國際識字年紀念第十屆亞洲兒童繪畫日記比賽 畫紙格式(請以直式表現)




2/3圖畫


1/3日記
約4至5行字



姓名

性別 年 齡 出生年月日
地址 縣 鄉市 路(街) 段 巷 弄
市 鎮區 號 樓
國籍 電話:
校名 國民小學 年級 年級
校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