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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15日
基隆市99年度推動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實施計畫
基隆市99年度「本土語言可愛童謠影片甄選」實施計畫
壹、 計畫緣起:
母語童謠是一個族群文化中最具童趣、最富想像力的口傳文學,從童謠之中,我們可以窺見一個族群獨特的文化特色,了解一個族群看待世間萬物的角度,經由兒童的口中念出,更能展現童謠中天馬行空的想像和趣味性。今舉辦本活動,希望紀錄下可愛孩童唸童謠的可愛模樣,讓童謠重現其生命力,讓孩子貼近老祖先的快樂童年。
貳、 基隆市99年度推動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總體實施計畫。
參、 目標:
(1)培養師生、民眾於日常生活中能嫻熟運用本土語言的能力。
(2)營造說本土語言的優質環境,使學習生活化、趣味化。
(3)充分的了解母語文化之美與內涵。
(4)欣賞各種語言文化,增進族群間之瞭解、尊重與包容的情懷。
肆、 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教育部
主辦單位:基隆市政府
承辦單位:市立過港幼稚園
伍、 甄選主旨:
以本土語言念謠為主題,唸謠不限傳統民謠或現代創作作品,將孩子表演念謠影片上傳於網站,供各界瀏覽觀賞。冀能分享各校表演成果,並營造孩童學習母語之愉悅氣氛。
陸、 甄選組別及參加對象:
一、 生活組:本市8歲以下孩童。
二、 幼稚園表演組:本市各公私立幼稚園(含國民小學附設幼稚園)園生。
三、 國小表演組:本市各公私立小學一、二年級學童。
四、 參加對象:1、學生;2、學校所屬人員(含教師、代課教師、職員、支援教師等);3、稚齡孩童;4、社區人士(含家長)等,皆可參與。
五、 表演者可任意搭配。可以純學生組隊、跨年級學生組隊、成人與孩童混合組隊等方式,但表演者需以兒童為主體。
六、 每支影片參與者人數不拘,影片人物可含單人或多人。
柒、 甄選主題:
一、 題材不限傳統、現代、自創,以適合學童欣賞之童謠為佳。
二、 念謠表現方式不拘,可吟誦、歌唱、念讀等方式。
三、 每支影片可包含一至多首念謠。
四、 甄選語言別為: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族語,不分腔調語系。
五、 生活組:直接拍下家中孩童、園(校)區學童於生活中念謠的影片。
六、 表演組:自選本土語言念謠設計為一段表演影片,影片以念謠為主體,可穿插各類表演藝術,如戲劇、舞蹈、音樂等元素。
捌、 報名方式:
一、 生活組:請將影片以光碟燒錄,於99年11月12日以前附上報名表逕寄承辦單位。(地址:基隆市過港路56號)辦理單位將統一上傳網站接受投票。
二、 表演組:請各校(園)將影片於99年11月12日以前掛在學校母語日網站,並將紙本傳真承辦單位。
三、 未繳交報名表之作品視為不參加甄選。
玖、 作品規格:
一、 表演組影片片頭需以文字標示或口頭介紹:學校、表演曲目等資訊,方式及內容不拘。生活組無此限。
二、 影片時間長度以2∼5分鐘為佳,檔案容量請勿超過 25 MB。
三、 以攝影機或數位相機拍攝完成後,請以wmv檔案格式呈現。
四、 表演組上傳網站位置需明確顯示,並事先測試播放速度,以減低評選困難。
壹拾、 評選方式:
一、 生活組:開放全市投票,依網路投票票數決定。投票方式及規定將另案公告。
二、 表演組「童謠人氣王」獎:依網路投票票數最高票前5名獲得。
三、 專家評選:幼稚園及國小表演組將聘請專家學者進行評選。評選標準如下:
評分標準 說明 百分比
表現力 演出者之熱情、態度、開放度。 40%
創意性 表演設計內容具創意。 30%
發音清晰度 表演者咬字、語調 30%
壹拾壹、 送件規定:
一、 生活組:每人至多可送2件作品。
二、 國小組:
(一) 本市國民小學一、二年級合計6班以上學校至少上傳1件,一、二年級合計6班以下自由送件。每校至多可送3件參選。
(二) 一、二年級合計10班以上,並有開設原住民族語及客家語課程之學校至少分別上傳1件作品。每校至多可送3件參選。
三、 幼稚園組:全園1-2班者,至少上傳1件作品,3班以上者至少上傳2件作品。
四、 若上傳多件作品,請學校先行進行校內甄選,擇優3件參加全市甄選。
五、 每件作品僅能擇一組參加。勿重複報名不同組別。
壹拾貳、 錄取名額及獎勵:
一、 生活組:錄取投票數最高作品6件,每件可獲禮券1000元整。
二、 國小及幼稚園表演組:
(一) 初選:網路投票童謠人氣王獎各5名,每校可獲1000元獎勵金,及獎狀乙紙。
(二) 決選:
1. 特優:各1-2校,每校可獲5000元獎勵金;
2. 優等:各1-3校,每校可獲3000元獎勵金;
3. 甲等:各1-3校,每校可獲2000元獎勵金。
三、 以上名額得視評選結果酌以增減。
四、 生活組獎品將以郵件寄出,收件地址如報名表。
五、 表演組獎金限採購母語日相關教學教材,請依獎勵金金額於得獎名單公告後2週內檢據,正本黏貼於學校黏貼憑證逕交承辦單位辦理核銷事宜,副本留校。
壹拾参、參賽須知:
比賽作品經授權後,主辦單位可修改、重製且公布於網頁、並得製成教學媒體及教材供教學研究之用,不另計稿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