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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葳

輔導孩子改善行為的一套輔導法~現實治療法

2009年05月01日
在上培訓課程的時候,俐 安 老師提到了很多關於行為改變技術的技巧


今天來跟爸爸媽媽分享一個我覺得最輕鬆最適合

輔導孩子改善行為的一套輔導法~現實治療法

從名詞上來看就可以知道現實治療法重視的是現在與未來

不強調過去或潛意識

所以實施現實治療法只要注意堅定不輕易讓步以及發問引導的技巧就能輕易上手,最適合輔導跟你最親的孩子

輔導的角色是協助孩子讓他自己判斷行為的對錯

進而願意提出改變的計畫。

應用原則:
1、建立共融關係(彼此都願意傾聽對方)
2、注重現在的行為(專注在一件事上)
3、價值判斷
4、擬定行為改進之計畫
5、承諾
6、不接受藉口
7、反對懲罰
8、永不放棄責任。(讓孩子知道這是他的責任)




比如說:小朋友遲到或不寫作業這種一般常見的問題,不接受理由與藉口的原則下,我們不要問孩子說:你為什麼遲到?為甚麼不寫作業?不要讓他們有解釋自己行為導致合理化的機會,要培養他們有責任感,而且是主動認知的,所以可以問說:你什麼時候可以完成你的作業?語氣要堅定但和緩,一直問到孩子說出期限,然後期限到了就驗收,要一直堅持直到達成預設的行為目標才能放手。現實治療法適用的範圍十分廣泛,凡是當事人有所逃避時皆可使用。

以下為更詳細的資料提供給大家參考,如果爸爸媽媽還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再上網搜尋更多輔助的資料喔!

(一)諮商環境

1、建立治療關係:一開始,諮商員應創造一種支持性的環境,使當事人在此環境下開始作生活上的改變。經由傾聽對方的故事及有技巧的發問可培養這種關係,而營造融洽關係最有效的方法之一是:探索當事人內心中的「影像」及其慾望、需求與知覺。

2、諮商員應有的態度與行為:諮商員注意力會一直放在當事人現在正在做些什麼上,並避免去討論當事人的感覺與生理反應,把重心放在當事人的行為與想法上。教導當事人為其總和行為負責,拒絕任何藉口,以及不批評、不評斷也不放棄。

(二)引導行為改變的歷程:「WDEP」系統

W=慾望;D=方向與目前的行為;E=評估;P=規劃與承諾

1、慾望:探索當事人的慾望、需求與知覺,其內在的「影像」以及探討各種促使外在世界的知覺能接近慾望的內在世界之行為方式。例如經由這樣的詢問:「你想要得到什麼?」

2、方向與目前的行為:討論當事人生活的方向,目前的所作所為是否帶領他往令人滿意的方向前去。著重在改變當事人目前的總和行為,而不僅針對態度與感覺而已,葛拉瑟(1980)認為,我們較容易看見我們正在做什麼,也不可能否認它,這使治療歷程有實際的焦點。例如經由這樣的詢問:「你現在正在做什麼?」

3、評估:協助當事人評估其行為是否有效。例如經由這樣的詢問:「你現在正在做的,對你是有利或有弊?」

4、規劃與承諾:一旦當事人確定想做些改變時,他們通常已準備要去探索各種可能的行為方式,並能擬定一個行動計劃,當事人必須承諾執行此計畫,目的在於使當事人體驗到成功的經驗。例如經由這樣的詢問:為了改變你的生活,你今天願意做些什麼改變?」

現實治療法的技術

現實治療法是協助當事人面對現實,以合理的方式做較好的抉擇,以能解決個人困難,使當事人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任,且導向成功的認同。現實治療法是以口語活動為主的諮商方法。為了幫助當事人建立成功認同及完成計劃,現實治療法有許多技術,常用的技術歸納如下:

(一)人際共融(involvement):現實治療法強調治療者要以真誠的關心幫助當事人面對困難,尋求解決的途徑,滿足基本需求。因此治療者要以第一人稱的「我」來表明自己的看法與關懷,而不用含混的「我們」、「或許」等字眼。這樣的人際共融使當事人覺得世界上有人真正關心他,願意與他同甘共苦。所以治療者與當事人之間除了專業的治療關係外,還有更多的共融關係。在治療的初期,當事人可以談論任何有興趣的主題,而不必侷限於述說自己的苦難、困窘與問題。這樣的共融可使當事人的思想範圍擴展並體驗到世上有趣的事遠比他的困境與問題要多得多。

(二)設限(set limits):治療者必須設定計劃中所能給予的時間與關懷,他只在每週一小時或二小時的約定時間內,與當事人建立真正的共融,而不允許約定時間之外過度的相處與交往。因為這樣沒有界限的給予,不僅使治療者無法面對生活中的課題負起責任,也剝奪了當事人參與人群,學習自信,走向成功認同。

(三)緊迫釘人( pinning down the patient):緊迫釘人是促使目標達成的重要技術,也是一般治療法中所忽略的部份。愈是特別的問題,也就需要意緊密的跟進,以幫助當事人對預定達成的行為目標做仔細的分析與安排。週詳的準備與演練,能避免當事人逃避現實,尋找籍口,而能增加當事人面對情境表現適當行為的成功比率。

(四)面質( confrontation ):面質是治療者以一種對立的,不接受任何解釋的態度,幫助當事人面對自己不負責任的行為,看清阻礙成功的不當防衛與籍口。這是一種較尖銳而敏感的技術,需要以良好的共融關係做為基礎,才不致成為一種變相的處罰。例如:當事人說:「我沒有時間做……」,則治療者問:「對於你說過要做的事,進行的怎麼樣了?」,適當的面質有助於當事人對預定的行為目標做努力,但不適當的面質則會破壞治療關係,使當事人覺得被拒絕。因此治療者在使用此種技術時,必須同時表達出真誠與關懷的態度。

(五)語言震驚法(verbal shock therapy):在現實治療法中,語言震驚法並不是時常被使用,只有在適當的時間、情境與良好的共融關係下方可使用。這是一種治療者以當事人絕對無法想到的回答方式,表達對當事人目前狀況的看法,使當事人籍著暫停與反省,重新面對當前狀況。例如:當事人問:「你覺得我哪裡出了毛病?」,而治療者回答:「我覺得你是瘋了。」,在當事人驚愕與反省之後,治療者進一步解釋他所謂的「瘋了」是指一個人竟然想以傷害自己或他人的行為,來滿足其需要。

(六)幽默( hummer): Glasser認為,幽默是治療過程中必須有的技術。能夠自由而非自虐的笑,是自我平衡的表現。事實上。有能力對自己的缺點或錯誤幽默一笑,是心理健康的表現,在治療關係中,治療者使用幽默可使關係輕鬆自在,也使當事人學習以健康的方式來面對自己的失敗與弱點。

(七)責任分擔( responsibility sharing):促使治療成功的重要技術之一是「責任分擔」,因為唯有當事人願意負責任,改變自己行為時,才會激起重新學習的動機,他才願意遵守承諾做最大的努力。

(八)心像法(imagery):心像法幫助當事分辨及改變知覺上的偏差,使諮商進行得更具體。例如:治療者問「假如那件事發生了,你會看到什麼呢?」,「那件事對你來講是怎麼的?」或「你能告訴我,假如…的話,你能想像會發生什麼事嗎?」,利用這樣的問話,使當事人能更清晰的預先構想事情的發生與演變。

(九)開門法 (open-the-door technique):是一種由治療者指導當事人幻想的技術。首先由治療者讓當事人假想帶著無法解決的問題乘坐電梯,每隔一段時間由治療者指示現在到了第幾縷,並指導當事人依序考慮其未解決的問題,如此類推,一直到第十樓。當電梯門打開時,當事人已經對自己的問題做了抉擇,並與治療者一起討論計劃。

(十)矛盾法(paradox):現實治療法以不同傳統的諮商方式來面對當事人的問題,使當事人未有防範的接受這種說法,而能以不同的角度真正看清問題。例如:當當事人抱怨自己很憂鬱,很沮喪時,治療者並不以慣例的方式與當事人談論他的沮喪,卻以矛盾法問道:「你何妨以一天的時間做例子,說說看你是怎麼沮喪法的?」或是說:「你可以每天固定的一個小時內,儘情的憂鬱、沮喪」。這種矛盾法,不但能使當事人能以不同的角度看問題,同時也使治療著重於「行為」而非「感覺」。

治療者需要視當時情境,治療關係與當事人的需要,彈性運用這些技術方能發揮最大的效果。

現實治療法適用在年齡較大的孩子身上,如小學中高年級以上,小時候的行為訓練則可搭配行為改變技術,但行為改變技術是一個發展很精細的治療法,爸爸媽媽最好是預先發現問題,及早詢問專家意見,獲得解決的方法,行為改變為外塑個體行為,適合用在年紀小、較簡單的問題行為上,比如說:尿床、偏食、不睡午覺等,現實治療法就可以著重解決逃避不負責任的問題,如:遲到、不寫作業、缺乏學習動機、甚至較嚴重的自殘、傷害別人、以至自殺行為的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