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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媽

從新聞談起

2003年06月24日
stone:
我看到這則新聞(註:黃春明之子自殺一事), 第一個念頭是我寧願有個平凡但有生命韌性的孩子, 至少遇到事情他們不會走上絕路, 像黃春明之子, 可以自學學會很多事, 可是他卻用種方式結束自己的生命, 不只不孝, 簡直對父母太殘忍了...中時的新聞或人間副刊沒人批判他的死亡, 大家都以失去一名文藝青年為報導焦點, 我實在不能忍受這種沒有考慮到父母, 只以自己為念的青年, 就算他再文采橫溢, 對他的作品我還是不屑一顧, 不愛護生命人還有什麼可看的呢?

今天我看中時, 好像黃春明對媒體說不要再去追究引起兒子自殺原因的女方, 畢竟那是孩子深愛過的人, 就算兒子死後, 也不想追究對方的道義責任, 大恴是如此, 我想黃春明不太可能會說尊重兒子選擇死亡的話吧, 我們的媒體常會誤解當事人語意, 或隨便剪接, 斷章取義, 像昨夜我看中視夜線新聞, 看到一則一百公斤的婦人掉到橋下, 記者竟然問救難人員: 有沒有救過這麼重的人? 會不會很麻煩? 問的語氣是一種幸災樂禍的語氣, 哇勒, 我真的被記者的素質打敗, 如果我是當事者, 一定告記者歧視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