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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媽

搶救公視預算連署

2008年12月23日
我們家固定收看公視下課花路米,最近看到公視預算遭到擱置,台灣的公視從廣電基金時代開始,就有政治角力的意味,即使過了這麼多年,還是沒有辦法走向完全獨立而全民的公共電視地位,不分藍綠,執政黨老是想把手伸進公共電視台,不知我們的執政黨何時才能放過這個電視台?以下新聞內容提到:綜觀世界各國公視,預算雖由政府編列,但其營運獨立,不受政府之控制,更何況是其製播內容。要求各部會負責監督、審核公視節目內容,明顯違反公視法第十一條規定:「公共電視屬於國民全體,其經營應獨立自主,不受干涉」。

在連署頁面上有許多連結,大家可以點進去看看,以了解事情始末,這個網頁 內容很詳細,有助了解支持者的訴求及提案立委之原案。


預算凍結不只是公視遭殃,連帶的外包節目製作單位也會受到波及(我們公司目前與公視並無任何節目進行),凍結預算所影響的層面何其大,立委以凍結預算為由,名為為民把關嚴審預算,實則藉此管制公視節目,很明顯又是政治力伸進公視的變形花樣,因此我支持連署解凍公視預算。


希望大家看過相關新聞之後,謹慎思考是否加入連署救公視行列。




重點新聞摘錄

搶救公視、民間監督—我們要持續行動 (2008.12.15)

12月12日,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媒體改造學社、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等八十多個民間團體及公視員工將近200人在立法院前抗議,要求國民黨及林益世撤回影響公共電視獨立運作的提案。

公民團體在前一日即與國民黨張碩文立委連絡拜訪黨團,張表示,這件事要直接找林益世,而和林委員連絡後,林益世卻說,要拜會黨團就要找張碩文。幾番折衝後,林委員勉為答應。不過,12日上午,卻讓公民團體代表苦等兩個小時才與代表會面。在一小時的溝通中,林委員雖然表達考慮對提案內容小幅修改,但大部分修文仍然堅持已見,對於林益世的「善意」,我們並不滿意。我們仍然堅持林益世委員必須: 1.撤銷干預公廣集團運作的主決議文。

2.將擴增董事會員額至21人之提案,修改為董事會提審程序須符合資訊公開、公眾參與之原則。

3.立刻依公視法主管機捐贈公視經費的精神,解凍遭凍結的4.5億預算。

4.此次事件涉及公視法修改,修法內容必須全盤考量,我們要求國民黨團及林益世委員在俢法之前召開公聽會廣納民眾意見。

只要林益世不撤案,公民團體將持續進行抗爭,我們仍然邀請關心公視的朋友在這段期間持續向林益世委員、國民黨黨團,以及您支持立法委員表示意見,發起團體也會持續進行遊說工作,我們相信人民的監督力量越大,對立委的壓力也會越大!

我們反對林委員提案內容,但同意公視需要監督的主張,然而,監督公共媒體不是任由政治干預,而是在制度上建立與落實資訊公開、產業民主、公眾參與的內部與外部監督精神,因此,我們要求公廣集團必須:


1.依照公視法資訊公開精神,將公視的業務計畫、基金管理、經費使用、薪資結構…,以及和行政、立法部門等往來公文全部上網公開。

2.公視應建立一套員工參與、勞資共同決定,符合產業民主的管考、機效評估與決策機制,資方並應以最大的誠意與行動解決目前公廣集團內部的勞資爭議。

3.在公視法修法前,公視董事會應主動建立公眾參與的外部評鑑與監督機制,並定期透過節目及其它形式與外界進行溝通。



更多的消息請洽「民間搶救公視基地」:http://savetbs.wikidot.com/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媒體改造學社、台灣新聞記者會、公民監督國會聯盟

團體:林益世不撤案 抗議活動不停止

不滿國民黨籍立委林益世提案修改公視法,八十多個公民團體與數十名公共電視員工今天(12日)上午前往立法院陳情,要求林益世撤回這項影響公共電視獨立運作的提案。不過,林益世除了同意考慮部分細節條文的修改外,並未有任何退讓,堅持不撤案,也未承諾預算解凍。對此,公民團體表示,只要林益世不撤案,公民團體將持續進行抗爭活動,並要求新聞局長史亞平說到做到,積極捍衛公視預算及媒體之公共價值。

林益世今天讓公民團體代表苦苦等候兩個小時才與代表會面,與公民代表協商時也不願對提案內容多做讓步,僅表示對提案內容會有小幅修改。

林益世日前在立法院提案修正公視法,並通過附帶決議要求公視「自98年度起,政府捐贈之財團法人公視基金會年度經費,應附具年度事業計畫及收支預算(包含新聞節目製作購買費用、一般節目製作購買費用、節目企劃購買費用、節目製作播映作業費用等相關細目),報請主管機關核可同意始能動支」;除了公共電視之外,客家電視台、原住民電視台與宏觀電視台也將比照辦理。此外,林益世也提出將公視的董事席次增加到二十一席。

包括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媒體觀察基金會、媒體改造學社以及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等團體,認為林益世的提案已嚴重違背公視法賦予公共電視獨立營運的精神,因此號召公民前往立法院抗議,同時並推派代表進入立法院拜會林益世,期待林益世不要辜負群眾的期望,讓政治力干預公共電視的獨立運作。

協商代表之一、台灣新聞記者協會會長莊豐嘉指出,在會面的過程中,林益世雖然表現些許善意,卻只願考慮修改部份條文細節。例如,林益世認為,「新聞節目製作購買費用、一般節目製作購買費用、節目企劃購買費用、節目製作播映作業費用等相關細目」可以考慮修改。但對於公視等單位預算必須「報請主管機關同意始能動支」的條文則堅持不能改。

此外對於公民團體提出讓客視、原視、宏觀等電視台依照契約製作、購買節目等意見,林益世也不肯讓步。公民團體皆認為,節目製作或購買前,必須「報請主管機關同意核可」才能同意,形同實施言論審查制度,此舉大開民主倒
車。

【社運團體聯合聲明】

立院凍結公視預算 扼殺多元發聲管道

昨天(九日)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與內政委員會分別通過對公共電視台、原住民電視台、客家電視台、宏觀電視台之九十八年度預算執行施以附加決議,要求各台於執行明年度預算時須逐項報請主管機關核可同意始能動支,更明文要求原住民族委員會、客家委員會、僑務委員會等機關要對所主管之電視台執行節目製播、審核、監督之責。而今年公共電視二分之一的預算尚被立法院凍結無法使用。

我們認為,政府以如此公然明顯的方式,意圖將政治的黑手伸入公視,是台灣言論自由的重大倒退,過去二十年,黨政軍退出媒體已經在民間形成共識,也獲得相當初步的成果,立法院今日的一紙決議,毀棄了過去的黨政軍三退的成果,並且宣告政府的黑手將再度箝制媒體的言論。

公共電視成立十年來,所製播的的節目品質有口皆碑,謹守客觀中立的立場,自外於商業傳媒的惡性競爭,為社會的弱勢與其他不見容於商業傳媒的聲音提供發聲管道,凍結公視預算,就等同是封殺了弱勢與其他多元聲音的發聲管道。

綜觀世界各國公視,預算雖由政府編列,但其營運獨立,不受政府之控制,更何況是其製播內容。要求各部會負責監督、審核公視節目內容,明顯違反公視法第十一條規定:「公共電視屬於國民全體,其經營應獨立自主,不受干涉」。

「公共電視是國民共有的電視台,不是政府的電視台。」我們要求,立法院應遵守公視法的規定,還給公視獨立自主的營運空間,並且尊重公視做為公共發聲場域的地位,勿因委員個人好惡,扼殺多元聲音。